时间:2019-10-10 10:24:11
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1.更大力度放权
2.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
3.加强市场主体保护
4.突出政务公开透明
5.严格责任追究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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